物联网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 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较强的竞争能力与创新意识,掌握物联网基本理论和技术,能够进行物联网软硬件开发,物联网组建、管理、维护等方面的应用型专业人才。
二、培养要求
1.具有扎实宽广的自然科学基础,扎实的信息科学基础知识。
2.具有较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管理科学知识,综合素质较高,并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与管理能力。
3.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良好的听、说、读、写能力,能顺利阅读本专业外文书籍和文献。
4.掌握物联网技术与工程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应用技术,主要包括电路分析、模拟与数字电子技术、射频识别、传感器原理、计算机网络、嵌入式系统、传感网络设计、分布式系统、并行计算、大规模存储、多媒体信息融合等。
5.较好地掌握物联网系统设计、智能小区系统、工业过程监控、智能交通系统、自助服务管理及信息处理等方面的知识,了解本专业学科的前沿发展趋势。
6.获得良好的物联网领域的工程实践训练和科学研究训练,具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能够深刻认识物联网工程对社会的重要作用以及在环境与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7.了解信息学科、计算机网络、传感器网络、物联网工程等专业与学科的发展动态,并掌握相关文献检索方法,具有较强的专业资料分析与综合能力以及科学论文撰写能力。
8.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以及终身学习的能力。
三、主要课程
1.主干学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核心课程
计算机网络、单片机原理及应用、传感器原理与应用、电路设计、无线传感器网络、RFID原理与应用、安卓物联网应用开发、标识与定位技术等。
四、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1.主要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
专业实习、毕业设计。
2.主要专业实验
单片机原理与应用课程设计、电路设计课程设计、无线传感器网络课程设计、安卓物联网应用开发课程设计、标识与定位技术课程设计等。
五、学制
标准学制 4 年,学习期限为3-6年。
六、毕业学分与授予学位
学生修读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达到 162.5 学分,符合学校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长春师范大学本科学分制学士学位授予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者,授予 工学 学士学位。
九、说明
1.专业方向课程中,应选22学分以上,学生必须修满一个方向的全部课程,其余学分可以选修其他方向或任选部分的课程。
2.在职业技术教育课程中,学生必修满其中一个方向的全部课程,并修读必选课程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