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证明
周XX,男(女),民族XX,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XXXXXXXXX。该生为长春师范大学XX学院XXXX级XX专业本(专)。该生原籍为XX省XX市XX县,户口于XXXX年X月从XX省XX市XX县升学迁入长春师范大院。
以上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长春师范大学
XX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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